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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至10月23日止受理114-2推廣教育工作人員績效酬勞核發

為辦理推廣教育工作人員114年度第2期績效酬勞簽發,
即日起至10月23 日止受理績效酬勞核發申請,
有意申請的單位請於截止日(10月23日)前填妥附件申請表送至研發處產學合作組匯總
,俾利提報審查小組會議進行審議。

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1.本申請受理
115年3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期間
已完成結案(核銷)之各班次。
2.依「推廣教育收支管理準則」第五條規定提撥行政管理費者(即無減免者)始得申請績效酬勞。
3.申請人資格為辦理本校推廣教育業務滿半年以上。
4.每班次提撥之「績效酬勞」,金額以開班單位「獲分配結餘款」百分之二十為上限(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)。
5.檢具資料:
申請要點及表格如附加檔114.10版
(1)工作人員績效評量表(表一)
(2)各班次提撥績效酬勞統計表(表二)

(3)各班次酬金名冊彙整表(表三) 114.10修
(4) 各班次已核可
撥付。
*績效酬金名冊彙整表(表三)加註領取績效酬金人員資格"辦理推廣教育業務滿半年以上"切結事項。
 
,及「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」第十三點、「專案助理僱用要點」第八點相關規定。
*非本次評估期間結案之課程即已超過簽發期提出申請者,請註明原因由推廣教育審查小組決議是否同意補提。
*填寫申請表上如有任何疑問或其他未及之處敬請來信詢問或致電6 5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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