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為辦理推廣教育工作人員114年度第2期績效酬勞簽發,
即日起至10月23 日止受理績效酬勞核發申請,
有意申請的單位請於截止日(10月23日)
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1.本申請受理115年3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期間已
2.依「推廣教育收支管理準則」第五條規定提撥行政管理費者(
3.申請人資格為辦理本校推廣教育業務滿半年以上。
4.每班次提撥之「績效酬勞」,金額以開班單位「獲分配結餘款」
5.檢具資料:
申請要點及表格如附加檔114.10版
(1)工作人員績效評量表(表一)
(2)各班次提撥績效酬勞統計表(表二)
(3)各班次酬金名冊彙整表(表三) 114.10修
(4) 各班次已核可撥付。
*績效酬金名冊彙整表(表三)加註領取績效酬金人員資格"
,及「
*非本次評估期間結案之課程即已超過簽發期提出申請者,
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