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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教育部函申請112學年移工在職進修專班及移工推廣教育學分班

說明:
一、旨揭班別係勞動部依國家發展委員會「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」,鼓勵製造業、營造業、農業及長期照顧領
域具高中以上學歷之移工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歷,於符合一定薪資門檻及技術條件後得申請轉任中階技
術工作辦理;為因應移工於母國之學歷取得狀況,學校得開設以下班別,且雇主可享有額外移工配額或減
半就業安定費
獎勵措施:(一)移工在職進修專班:依前述4項領域進修部相關科系與前述企業合作辦理二年制專科班或
四年制學士班。
(二)移工推廣教育學分班:針對無法直接就讀我國副學士學位之移工(如菲律賓舊制高中畢
業者),學校得與前述企業合作辦理移工推廣教育學分班,俾移工依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
認定標準」取得就讀移工在職進修專班資格。
二、申請對象及學制辦理如下:
(一)各公私立大專校院進修部採內含名額辦理,不包含軍警校院。
(二)列為本部專案輔導學校或教學品質查核不通過之科系,不得辦理旨揭班別。
三、為利學校後續與企業洽談開班事宜,本部提供中階技術工作相關問與答(Q&A)網址及移工清冊諮詢窗
口如下,供學校及企業參考:
1.中階技術工作相關問與答(Q&A)
經濟部工業局問與答(Q&A)網址:https://www.moeaidb.gov.tw/ctlr?PRO=application.rwdApplicationView&id=1754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問與答(Q&A)網址:https://fw.wda.gov.tw/wda-employer/home/mid-foreign-labor
2.移工清冊諮詢窗口:勞動部閻永峰技正,電話:(02)2380-175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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